检“案”说法┃“短信轰炸”岂是“商机”?非法牟利难逃刑责!

为攫取非法利益,犯罪嫌疑人李某嗅到了所谓的“商机”。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,李某从网络低价购得一款短信轰炸软件,随后在快手、抖
音等平台发布广告,加价售卖该软件或直接提供短信轰炸服务。买家通过广告预留的QQ号与其联系,并通过李某提供的微信、支付宝收款码支付费用。购
买者使用该软件输入特定手机号码及发送次数后,便可向目标手机发送海量验证短信,严重干扰手机信息系统正常功能,导致他人手机无法正常运行。经查


本文转载自: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baoding.jcy.gov.cn/jcxw/jcdw/202512/t20251219_7419698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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