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持有〈上海市居住证〉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》解读

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经营、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工作,同时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的境内人员,可按规定申办上海常住户口。申办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: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累计满7年,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且正常缴纳累计满7年,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,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(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)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、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,且社保基数达到市场化


本文转载自:上海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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