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任主体,应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。
(5)完善配套设施。设摊区域应当合理配置环卫、垃圾分类、污水处理、交通、照明、标识标牌等
配套设施,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。
本指导意见自2026年2月6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9年2月5日。
附件:徐汇区首批外摆经济活动试点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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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徐汇区商务委员会
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
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
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
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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