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的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洛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以下路口(段)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。
本次新增监控系统位置
电子警察设备启用后,将实时记录抓拍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、不按导向车道行驶、违反禁止标线、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。
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
来源:洛宁公安交警
本文作者:洛宁城事企业号
本文转载自:手机搜狐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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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 XZ导师app 自动发布 | 发布时间:2026/8/30 11:46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