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宁县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

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洛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以下路口(段)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。本次新增监控系统位置电子警察设备启用后,将实时记录抓拍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、不按导向车道行驶、违反禁止标线、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。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来源:洛宁公安交警#洛宁新增电子设备#
本文作者:洛宁城事(企业号)


本文转载自:今日头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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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 XZ导师app 自动发布 | 发布时间:2026/8/30 11:46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