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

禁渔期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的,由渔业执法机构依法查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 个人通过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,不属于捕捞作业。相关水域娱乐性垂钓管理,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规定执行。
本通告自2026年2月10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31年2月9日。
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2026年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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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载自: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原文链接:https://nyncw.sh.gov.cn/shsnwgfxwj/20260225/d4f65f51ede44ff8b4019397df10d4ad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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