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市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

根据《关于调整本市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》(沪农委规〔2023〕5号),2026年我市相关水域休渔时间具体如下: 1.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(小型渔船除外)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,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。 2.休渔时间 本市所属东海海域为每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,桁杆拖虾、定置张网等作业类型休渔时间均按上述规定执行。 3.专项捕捞许可 桁杆拖虾、笼壶类、刺网和灯光围(敷)网4种作


本文转载自: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原文链接:https://nyncw.sh.gov.cn/sc1/20260421/f0938fecc27a4820a90bce6b2c27daf8.html

本文由 XZ导师app 自动发布 | 发布时间:2026/7/29 08:24:36